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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气蓬勃又是个什么梗?

2024-04-05 13:18来源:互联网 点击:94次

  辽宁大连13岁男孩蔡某某杀害10岁女童案持续发酵,根据媒体公布的最新信息,13岁男孩蔡某某已被收容所收留,将执行一定期限的收容管教,因年龄太小无法追究刑事责任,其父母闻讯后,已经失联多日。

  但是有一个自称是蔡某某舅舅的人,却在网上公开宣称,蔡某某是个乖巧听话的好孩子,黄色录像系谣传。此言一出,舆论哗然。

  很多网友愤愤不平地指出,如果这样的孩子都能称作好孩子,那么中国人思想观念里对好孩子的评价标准是不是要重新定义一遍呢?

  实际上,不管蔡某某的家属如何定义这个孩子,都不能掩盖这个孩子杀人抛尸的既定犯罪事实,更令人愤怒的是,13岁男孩蔡某某对死者连捅七八刀,且刀刀毙命,这不是临时起意,不是激愤杀人,分明就是一次有预谋的杀害!

  如果在西方,应以一级谋杀罪名起诉,在中国,也应以故意杀人罪起诉,但是考虑到犯罪嫌疑人的年龄未到法定执行标准,蔡某某最后的判决,极有可能得不到应有的惩罚,这将无比刺痛女孩家长以及千万有良知的网民们的心灵。

  据媒体披露,蔡某某虽然年纪很小,但是劣迹斑斑,尤其沉迷凶手情色的电影不可自拔,早在杀害女童之前,就曾蓄意占女邻居的便宜,被女邻居当面呵斥多次,但不知悔改,反而变本加厉,直至杀害10岁女童,犯下滔天大罪。

  所以小编敢说,这不是一时冲动杀人,就是一场蓄意谋杀,蔡某某不杀成年女性,而杀一个10岁女童,可能是考虑到幼女更容易对付,毕竟自己的年龄尚小,尚未发育完整,未必是成年女性的对手,所以只好选择对10岁女童下手,以此来练胆。

  作为观众,我们在为小女孩深深惋惜,为女孩家长深表同情的时候,也必须反思这个案件本身带给我们的思考。

  首先,未成年保护法,不能保证一个守法女孩的性命,反而成了杀人男孩的免死金牌,这样的保护法是不是有修改的必要?

  第二,作为女孩子,在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的同时,是不是有必要培训散打、擒拿等格斗术,在生命受到威胁时候能够正当防卫,不求伤害敌人,但至少能够保护自己吧?

  第三,对于叛逆期的孩子来说,对异性的身体很好奇,我们学校的生理课能否早一点普及?让孩子早一点了解异性的身体构造,有益无害。

  第四,法律知识很重要,能否在小学课本上有所涉猎?13岁男孩就因为懂法,所以才敢杀人,有恃无恐。

  以上四点,就是小编对这个恶性案件的反思,写出来与大家一起探讨研究,期望能得到大家的批评和指正,共同进步!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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