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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窃窃私语(qiè qiè sī yǔ)什么原因?

2023-12-03 08:41来源:互联网 点击:94次

  曾经,这句广告语火遍大江南北,在那个信息传播并不发达、电视广告铺天盖地的年代,成为引导许多学生步入技校大门的一块“敲门砖”。

  现如今,山东蓝翔被强制执行1.8亿元,新黄河记者调查发现,这些强制执行款均是拖欠已久的广告款。两相对照,博人眼球的宣传效果却俨然已经有天壤之别。

  近日媒体报道:山东蓝翔技师学院(曾用名:山东蓝翔高级技工学校)新增3条被执行人信息,执行标的共计1.8亿元,均涉及广告合同纠纷案件,其中两起案件被执行人还包括山东蓝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及蓝翔技校创始人荣兰祥。

  山东省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法院,正是这1.8亿元的执行法院。新黄河记者拨打该院执行局对外联络电话未能取得联系后,遂通过法院系统内部人士辗转了解到,其实针对该案的执行已持续多年。其介绍,之所以这次引发社会高度关注,是因为披露了强制执行数额高达1.8亿元,而这些执行款项,主要涉及广告费。其实在本次强制执行信息公开前,法院的多项举措,都能窥探到相关的“蛛丝马迹”。

  根据指引,新黄河记者发现,在天桥区人民法院的官方网站上,2019年曾发布一条公告,涉及山东蓝翔技师学院,核心是河南商丘天伦花园小区被查封一案。

  公告显示:2019年10月,天桥法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山东广播电视台、北京英豪广告艺术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山东蓝翔技师学院、山东蓝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荣兰祥广告合同纠纷三案,在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期间,查封了山东蓝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位于河南省商丘市神火大道168号的天伦花园小区全部房地产,因上述三位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依照申请执行人的申请,法院将依法对上述房地产进行拍卖。责令位于河南省商丘市神火大道168号天伦花园小区房地产占有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45日内,迁出房屋、退出土地。

  上述房地产占有人认为对天伦花园小区内房产、车库、车位、储藏室等享有权利;对迁出房屋、退出土地持有异议的,于该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向法院提出异议。其中,系利害关系人、案外人对查封的执行行为、执行标的有异议的,向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系对其他执行行为有异议的,向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法院提出。

  果然,从2019年到2023年,有多宗涉及这批“天伦小区”房产的执行异议案件审理,针对该小区房屋的所有权之争已拉扯多年。而裁判文书网,就记录了部分案件的审理裁决情况。

  “天桥区法院查明,山东广播电视台与山东蓝翔技师学院、蓝翔房地产公司、荣兰祥广告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5年12月25日作出(2015)济商初字第245号民事调解书;英豪广告公司与山东蓝翔技师学院、蓝翔房地产公司、荣兰祥广告合同纠纷二案,本院于2015年12月29日分别作出(2015)济商初字第274、275号民事调解书。”

  从这一官方记载中,不难看出,至少在2015年,山东蓝翔与广告商尚未“撕破脸”,双方还能在法院的主持下,通过民事调解出具调解书。

  随后的表述中,法院记载“上述调解书生效后,山东蓝翔技师学院、蓝翔房地产公司、荣兰祥均未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山东广播电视台、英豪广告公司申请强制执行。三案执行过程中,本院于2016年2月17日分别作出(2016)鲁01执104、128、129号民事裁定,查封被执行人山东蓝翔技师学院、蓝翔房地产公司位于河南省商丘市梁园区神火大道X号天伦花园小区住宅楼四栋、商铺一栋以及地下室、车库等全部房产及设施”。

  回头再想想,如果没有古早“流量”的加持,山东蓝翔技师学院的故事,肯定不会在后来引发如此巨大的公众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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