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姐弟俩凑两百万购买3间商铺被开发商一房二卖官司赢了却钱房两空

2023-06-21 19:58来源:互联网 点击:94次

  十几岁从四川来西安摆地摊,经过三十多年的艰辛,为在西安有个安稳的生活,姐弟两人将多年打工的全部积蓄加起来,合计两百万元购买了三间小商铺。

  然而,交过全款后,至今已11年的时间,开发商将商铺“一女二嫁”,期间多次上门协商,开发商“忽悠”着“再等等”。姐姐在弥留之际还叮咛弟弟一定要将自己的血汗钱讨回来。如今官司赢了,法院执行局称,开发商陕西虹瑰有限公司名下无足额存款等可执行财产,终结执行程序。钱不退、房不给、如何讨公理。

  2023年5月20日,在这个秀恩爱的日子,下雨的西安虽然有点冷,但很多人还是捧着玫瑰花。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在西安南郊,见到60岁的黎某,他浑身被打湿,怀里揣着一大堆法院的判决书。见到记者,老人瞬间泪水与脸上的雨水混合在一起,“官司赢了,但开发商没有执行物,钱和房还是两空”。

  来自四川的黎某十几岁跟着亲戚来西安打工,因为没有文化,只能从摆地摊开始,早年品尝到打工的艰辛不容易。当年,五十多岁的他,跟姐姐商量在西安购置小商铺,自己做个小生意,能养家糊口还能有个固定的地方,不能再让孩子跟着他们摆地摊。为此,他跟姐姐把几家亲戚全部积蓄凑起来,在西安寻找合适的楼盘。

  2012年2月20日,黎某路过西安大兴新区梨园路“陕西益丰置业发展公司”售楼处时,看见门口销售人员大力宣传,售楼部里面人山人海,他也就进去看了一下。通过了解,这个新区是政府主导开发,整体边片开发。当时价格每平米16000元左右。经过几个亲戚商量,当时交了8000元的订金,随后又开始凑钱购买了位于桃园北路与梨园路交汇处的融城国际。却没有想到,一切美好的憧憬成为泡影,11年过去了,自己当初全款买的房子,却成为了别人的。

  黎某拿出三份购房合同,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看到,其中一份合同显示: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预定甲方商铺达成如下协议:

  乙方预订的商铺位于桃园北路与梨园路交汇处,名称为融城国际,该商铺位于4栋1层207号。该商铺建筑面积为39.204平米,公摊为8%。该商铺产权为70年(具体年限以土地证为准)。

  在计价与付款方式显示:该商铺单价为每平方米(人民币)壹万陆仟捌佰(¥16800)。总金额为658627元。付款方式是一次性付清。双方合同约定2014年3月之前办理交房手续。在违约条款显示,在合同有效期内,甲乙双方严格遵守本合同,任何一方单方面违约的,须向另一方按所交纳金额的20%支付违约金;若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期限签署买卖合同并为乙方办理交房手续,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全额退还所交房款及支付20%的违约赔偿。

  黎某介绍,第一个商铺位于3栋一层206号,面积是39.2040平米,公摊8%,金额658627元,依照合同在3月9日通过农行转了20万元,3月13日转了458627元;第二个商铺位于5栋一层216号,面积是35.6400平米,公摊8%,金额598752元,依照合同在3月9日通过农行转了192000元,3月13日转了398752元;第三个商铺位于4栋一层207号,面积是39.2040平米,公摊8%,金额658627元,在3月9日通过农行转了20万元,3月13日转了458627元;总金额合计:1916006元。

  对于一次性付款,黎某介绍,当时对于他们打工者来讲,挣钱很不容易,考虑到通过银行贷款的话还要有抵押物,最后他们向几个亲戚借钱。黎某的姐姐在做小生意,她把钱转来,全权委托黎某(弟弟)办理购房手续。等商铺分到后,他们前后距离不远还有个照应。

  钱交过了,黎某一家左盼右盼,一直等着商铺建成后开张。房子盖的比较慢,结果左等右等,一直催促他们,一直说等等就快交房了。

  2016年,黎某看到媒体报道他们公司存在不诚信行为。当时在政府部门参与下,陕西益丰置业发展公司的业务已合并到陕西虹瑰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虹瑰实业公司)。

  黎某去找虹瑰实业公司负责人毛某,当时他说有3间铺子给留着呢,其他买商铺的人都是以4000元每平方米置换成了住房。

  担心自己买的商铺出现问题,黎某非常纠结,他就隔三岔五到现场查看,好多商铺陆续开始装修了。黎某又找虹瑰实业公司负责人毛总,问他怎么回事?毛总的回复还是说,让他们放心,现在先把那些人的住房安排完就安排他这边。

  一直拖到2017年底,黎某发现所有的商铺都装修完了,没有看到给自己留下的商铺。2018年初时,黎某看到所有的商铺开始招租,有的店面已开始营业了。特别是黎某手持合同中约定的商铺号也已开张,而商铺所有人并不是他,此时,他心里非常着急,开发商明显“一女二嫁”。为此,黎某再次联系到毛总,对方称,他们会想想办法,再在其它地方给找三间商铺。

  这个口头承诺后,毛总就很难找到了,有时不接电话;有时不让黎某去办公室。他只能在公司里等着,对方开始各种借口。如今电话打不通,办公室也不让进。

  11年间,黎某已记不清多少次往返于开发商之间,去年3月9日,记者曾再次和黎某来到虹瑰实业公司,这是一个两层的办公楼。一楼有两名着便衣的工作人员边玩手机,边询问来公司干嘛。因为有以前多次不让上楼的教训,黎某称他是来公司交资料的,没有敢提寻找毛总的事。工作人员称,到财务交资料吧,专门指了一个非常偏僻的侧门。到达二楼毛总的办公室,房间里没有人。

  正好碰到公司总经理从办公室出来。黎某刚开口称想到办公里来协调他房子的事,该总经理说让直接找老板,随后锁门离开,与前台两个小伙聊起天来。整个二楼、董事长、董事长助理、总经理等管理层的房间都是大门紧闭,仅有财务部门有几个人上班。

  黎某跟记者在等待时,一位着便衣的小伙自称是公司负责保安的,强行让黎某离开,到一楼大楼等。待黎某下楼后,一楼前台保安接到电话称,以后不准人上楼。

  黎某边哭边介绍,这些年,他都是这样度过的,老板天天躲着他们,根本寻找不到人来解决问题。如今落得个钱房两空的地步,前几年,黎某的姐姐生病,在住院期间,还拉着弟弟的手称“几十年来赚的钱真的不容易,买个房子还被别人骗了,心不甘啊!死不瞑目。”

  黎某扶墙而泣地讲,当时姐姐躺在病床上无钱治疗,他多次跑到虹瑰实业公司来找老板,房子已卖他人,把当初付的钱退回来也行,但没有找到老板,其它人又不管此事。实在没办法,他到法院起诉虹瑰实业公司。

  分别:一套:被告陕西虹瑰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给付原告黎某购房款598752元;一套商铺付658627 元;一套598752元(均不含利息)。

  对于拖欠的时间,判决书中显示,被告陕西虹瑰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给付原告黎某利息(以20000元为基数,自2012年3月9日至2019年8月19日期间,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计算;自2019年8月20日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标准计算。以458627元基数,自2012年3月13日至2019年8月19日期间,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计算;自2019年8月20日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标准计算)。

  黎某称,十几年的讨公道,看到法院判决后,他们全家都哭了,为此,他们还专门跑到姐姐坟头前,边烧纸边把这个好消息告诉她。

  黎某介绍,官司赢了最终却还是没有拿到钱。其中一套商铺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显示:被执行人:陕西虹瑰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毛某。本院在执行黎某与被执行人陕西虹瑰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商品房约合同纠纷一案中,申请执行人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21)陕0112民初42461号判决书、(2022)陕01民终8306号判决书,于2023年1月16日申请执行。执行标的为664627元及逾期利息。执行中,经查被执行人陕西虹瑰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名下无足额银行存款等可供执行财产。本院已依法冻结了被执行人名下银行账户,已限制被执行人消费。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一十九条之规定,裁定如下: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另外二套商铺:执行标的为604752元及逾期利息; 执行标的为611752元及逾期利息。同样因没有执行物,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面对这个结果,60岁的黎某怎么也想不明白。几十年风雨摆地摊,为了有个安稳的生活,借遍亲戚家的钱,举全家之力,花近两百万,买三套小商铺,11年了,无数次的讨要,求人,实在没办法起诉,现在赢了官司,陕西虹瑰实业公司开发了几个村子公司名下却没有一分钱?开发商也不给他调整房子或商铺?他却一点办法也没有?也不知道下一步他要到哪里再去维权?说到这里黎某只是不停的坐在窗户处哭泣。

  5月24日,在走投无路的情况下,黎某来到西安大兴新区未央综合改造管理委员会,一名工作人员在听到黎某介绍时指出,这个虹瑰开发公司,自开发以来就有类似情况,还有出售后再加价的。目前,虹瑰开发公司内部也有问题,这几天法院会有一个结果,等待法院宣判了,确认公司开发主体后,才能对类似你们这些有纠纷的事进行处理。

  类似黎某这样的受害者,华商报在2018年8年刊发《地产维权之争 业主和开发商联合维权》相关报道。特别是针对“确定开发主体”,两家地产公司维权纠纷已多年。

  据公开报道内容显示,刚开发时的大兴新区是西安市近几年发展迅猛的区域,城中村改造力度空前,从而引发的矛盾也异常突出。220位购房者交了房款,房子却没有拿到,开发商“益丰公司”前期投入巨额资金后,中途被排挤出局。它的命运是被一份“会议纪要”改变的,接盘者是“虹瑰公司”。

  对于“益丰公司”“虹瑰公司”的地产如何开发?据悉, 2004年8月25日,西安市城中村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西安市城改办)批准大白杨西村城中村改造,批复文件【2004】12号,并组建了大白杨西村城中村改造建设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大白杨西村还是典型的城中村,村民还有部分耕地。

  2010年3月22日,未央区城改办、“益丰公司”、大白杨西村村民委员会和未央区农村工作局,签订了《未央区大白杨西村城中村改造项目合同书》。该项目的成功签约,中间介绍人毛某起了重要作用,当时他挂名“益丰公司”对外联络部经理,并代表“益丰公司”签署了上述合同。

  毛某于2004年成立陕西虹瑰实业有限公司。通过“天眼查”显示,虹瑰实业企业注册资本1000万,企业法律诉讼多达数十起,2017年9月,已被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法人代表毛某已被列入“限制消费”。 也就是这家虹瑰实业公司,代替了“益丰公司”继续开发,才产生了一系列的遗留问题,受害者高达数百人。

  5月24日,黎某介绍,期间在政府相关部门的协调,一部分人置换了住宅;一部分人加价置换了其它物产,而他作为一名小本生意人,没有信息来源,也没人通知他去维权,只有依靠自己单一的“跑腿”上门乞求,前几次,公司老板毛某称会给他解决的,让等一下,明显的编织一个个谎言,老实的他就相信了,一直拖到现在。黎某称,近几年毛某已将他电话拉黑,上门乞求连人见不到,现在还要等“开发主体”官司确认,已经11年过去了,他不知道,自己还要等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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